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中石化牛郎門女處長獲精神賠償4.5萬
原告代理律師在一審開庭時展示證據 中石化牛郎門女處長獲精神賠償4.5萬 兩家網站存在過錯及侵權被判道歉賠償 今年年初曾轟動一時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門"事件有了最新進展。北京市朝陽區法院23日上午對中石化女處長張某訴網站侵權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迷你倉判決認定IT商業新聞網、中華網侵權成立,向張某道歉並分別賠償其3萬元、1.5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此案今年9月6日開庭時,原被告雙方曾就張某是否是本案適格原告、網站是否存在過錯及構成侵權、涉案文章是否屬於客觀平衡新聞報道等問題展開激辯。23日的判決對這三大焦點問題一一作出了回應。 據新華社 張某是不是本案適格原告? 2013年初,網絡爆出"中石化女處長身陷牛郎門"的消息,稱中國石化國際事業公司一女處長接受投標企業"非洲牛郎"性賄賂後幫助該企業非法中標。後中國石化國際事業公司招投標處處長張某將涉嫌發佈相關文章的"IT商業新聞網""中華網"的主辦公司北京大東半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華網匯通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訴至法院。 針對起訴,IT商業新聞網的代理律師在庭審中表示,原告不能證明轉發的報道中所稱的女處長就是張某本人。"報道中只是使用網友爆料,也沒有使用張某名稱,是張某自己對號入座。如果不是張某起訴,我們都不知道張某是誰。" 法院審理查明,張某提交的4份公證書所載IT商業新聞網發佈的4篇文章中,所指當事人的信息包括"中石化國際事業公司一位女處長""中石化武漢乙烯項目負責招標的女處長""國事招標投標處女處長張某"等,而中國石化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出具的說明,證明張某為中國石化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招標處處長,並負責2012年乙烯工程項下色譜儀招標業務。 法院認為,綜合上述證據,可以將張某與公證書中4篇文章形成確定聯繫,故可以認定上述"IT商業新聞網"4篇文章中"女性處長"系本案原告張某,所以認定張某系本案適格原告。 網站是否存在過錯及文件倉成侵權? 記者瞭解到,這起謠言的製造者傅學勝此前被上海市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而張某9月5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尚未考慮起訴傅學勝。那麼,撇開謠言的始作俑者,發佈相關謠言信息的兩家網站究竟是否存在過錯並構成侵權呢? 發佈多篇涉案文章的IT商業新聞網方面辯解,相關文章系轉載,文章尾部有免責聲明。而另一被告中華網方面則辯解,相關信息屬於網民在其"中華論壇"上發佈的,是個人行為,由於其客服郵箱業務外包給其他企業,沒有收到張某的刪除通知,也不應擔責。 對此,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文章後有責任編輯署名,證明IT商業新聞網系涉案文章的直接發佈者,涉案文章充斥大量貶損他人人格的評論性語言,具有明顯主觀惡意和過錯,相關免責聲明不能免除其侵權責任。 法院同時認為,相關文章披露了"女處長"姓氏、工作單位、職務以及具體負責的工作內容,使一定領域內不特定的人認為張某接受性賄賂、非法招投標,降低其社會評價,已經構成對張某名譽權的損害,IT商業新聞網方面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而對於中華網方面的責任認定,法院表示,雖然侵權文章作者並非中華網方面而是網絡用戶,但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依法應當在被侵權人通知刪帖後及時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措施,其未及時刪除侵權文章,應該向張某承擔侵權責任。 文章是否屬客觀報道? 法院認為,雖然IT商業新聞網發佈的前兩篇文章標題中使用問號、"網曝"等符號及措辭,文章內容既包括網友爆料,也包括記者向相關人士核實的情況,並無確定性結論,但是第4篇文章使用了《中石化女處長被非洲牛郎色誘國家損失80萬美元》的確定性標題,還詳細描述了有人爆料女處長接受性賄賂等具體情節,極易使人得出肯定性結論。 判決稱,文章在並未真實採訪及核實的情況下,引用的"爆料者"的語言中充斥著"這個女人還很好色",甚至"欲仙欲死"等低俗的性描寫,明顯超過了新聞報道範疇。 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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