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昨天啟動市府聯合稽查,
迷利倉動員相關人員稽查食用油品共計105家次,市府衛生局、消保官等單位配合「油安行動,全面啟動」下午無預警稽查高市2家賣場,檢查油品標示,結果2家賣場所賣油品都符合標示。衛生局人員和消保官及經發局人員分別到大樂量販店,還有頂好辛亥店,無預警稽查油品;在稽查過程中,遇到一名顏姓市民向衛生局人員說,吃大統的油品好多年,如今大統油品出問題,害他都不知道如何是好,消保官鄭秋洪提醒他可以保留發票,打集團訴訟。衛福部食品藥品管理署公告高雄市有3家待確認的油品工廠,衛生局昨天也派員到工廠訪查,抽原料油
迷你倉驗中。衛生局昨天與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市府消保官、經發局派員前往市售賣場、超市,清查食用植物油品標示及大統、富味鄉違規油品、31件「油品脂肪酸組成不完全符合」的食用油是否還在販售架上,稽查結果,並未發現違規食用油品在架上販售。高市衛生局稽查人員謝秀琪說,要求食品業者應主動清查製售的產品,外包裝宣稱「純」或「100%」字樣,添加的油品應符合標示規定,不能「混油」。謝秀琪說,油品宣稱一種油脂名稱者,如葵花油,油脂必須占食品內容物含量50%以上,品名中宣稱2種油脂名稱者,這2種油脂須各占食品內容物含量30%以上。
自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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