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 星期四

網店保母協助中小企零售

迷你倉兩個八十後「IT人」,毅然辭去大型內容網站工作,自「雲端」落入凡間,幫中小企編寫網店程式。他們想到以「網店保母」新招,免去初次編寫費用作招徠,替中小企成立網店後,就網上生意分享利潤,與每個客戶,都成為生意夥伴,共同營運網店。新模式營運僅半年,目前已跟超過十五家中小企「分成」,今年目標是五十家,成為零售網店「代言人」。記者 、攝影 童傑八十後的潘詠鏗,與好拍檔黃子明,兩人早年於大型內容網站共事,負責開發、推廣博客程式。潘是讀社科出身,精於電腦及業務發展,黃則一直擔任電腦程式員。數年前兩人前後腳辭職,後來走在一起,決定闖一闖,於一年前創立網店保母「StoreType」,延續他們多年來的「IT」夢。建長遠關係分成利潤潘詠鏗稱,在港成立網店,一般流行「Lump-sum」收費,一次過收數萬元,但客戶要自己尋找網上寄存空間(Hosting),又要營運網站,如要增加功能,均需額外付錢,「但不少中小企老闆都不懂電腦程式運作,試過有凍肉店老闆,突然想多加兩款肉丸上市,自己整網頁加圖,結果好肉酸,圖文不配,減低客人購買意欲。」他們的新模式,是按店鋪的網上生意交易金額,按比例跟客人分約一成利潤,他們會一同參與營運,如「保母」般照顧網店,目標是與二十人以下的中小企合作,「現時在StoreType成立網店,豁免首次收費,網站要加新功能,我們也不會額外收費。」他指,此模式部分文件倉自外國,但在外國,客人仍要偶爾自己更新網站,「但香港不少中小企都沒有IT底子,又不夠資源設IT部門,這些中小企要『上網』,其實需要IT參與合作。」他們先花數個月時間研發程式,然後租用外國的「雲端」伺服器,存放網頁。StoreType正式營運半年,目前已與十五家中小企網店合作,由賣胸圍、內褲、化妝品,到賣茶品、兒童教材、凍肉、有機食品、人工皂都有,貨品五花八門,「今年預計多三十六家網店,目標是營運五十家網店,賺取合理收入。」早前他更集合了部分網店,與新浪網合作,網上「展銷」。現時來自每家網店的每月分成,約一千八百元,「利潤率約一成,日後如果有五十家店參與,我們至少能賺取一份月薪。」目標是營運50家網店潘指,現時他們位於太子的地址,主要經營兒童教材零售,租金約三萬元,已能自負盈虧,StoreType在此運作,毋須額外支付租金,部分網店亦會借他們這個地址交收貨物。他與拍檔全職投入「網店保母」生意,平日負責維護網站以及處理交易,「客戶通過網頁找到我們,每日都有call洽商合作。」「IT人」近年成立不少手機程式研發公司,他不諱言手機遊戲已太多人做,不希望創業形同「博一鋪」,因此創辦StoreType,與企業建立長遠關係。不過,新模式需要長時間才見真章,規模增長稍慢,「初時我們靠蝕人工營運,日後如果規模不足,做來做去只得幾萬元,又突然要我再租地方,創業就會失敗。」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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