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圖文:揭秘“網絡維權鬥士”周祿寶的非法斂財之道
楚天都市報訊 據新華社電繼北京警方打掉一個以"秦火火""立二拆四"為首的蓄意造謠傳謠、非法攫取經濟利益的網絡推手公司後,自存倉日前,江蘇警方在公安部指揮協調和浙江、廣西等地警方積極配合下,成功偵破一起利用互聯網實施敲詐勒索犯罪系列案件。利用網絡發佈負面帖文施壓獲取"封口費"的網絡爆料人、所謂"維權鬥士"周祿寶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周祿寶是何許人也?在一些網友看來,這是一位以民生維權寫手、反腐揭黑鬥士而著稱的網絡紅人。如今,越來越多的確鑿證據如同"顯影藥劑"——化去周祿寶自我編織的"正義"面具之後,其以維權揭黑為名、行敲詐勒索之實的真面目已然清晰可見。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審訊中,周祿寶還與民警談起了條件——"放我一馬吧……我是網上的名人,有很多網絡資源,認識很多網站記者和網絡知名的寫手。我請他們看看蘇州的發展,請10個就可以了,報道一下,到時候發揮正能量,對政府也有所幫助……咱這個不需要花100萬,10萬塊錢就好了。"自產自銷負面信息網絡可謂是周祿寶人生的分水嶺——"觸網"之後,他的個人心態和人生軌跡開始轉變。"通過實名舉報、信訪之類的,讓政府部門和網絡上的網友認識到我本人,在政府和網絡上有些名氣,這樣就可以出名了。"周祿寶供述說。他為了在網上"揚名立萬",個人微博、博客均為實名,發表文章也使用實名,近年來先後參與曝光一系列網絡事件,讓自己名聲大噪,微博的粉絲數量最高達到110多萬,甚至獲得了"網絡反腐維權鬥士"的稱號。有了名氣,周祿寶就琢磨著如何變現為金錢。很快就"開竅了"的他開始專注于一件事——在網上四處尋找負面信息,利用自己在網上的影響力,借機炒作,大肆攻擊詆毀,以脅迫對方花錢消災,並多次得逞。"周祿寶敲詐勒索沒有任何底線,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專門盯著宗教場所下手,把人們淨心祈福的寺廟、道觀變成自己撈黑錢的地方。"辦案民警介紹。2011年6月,周祿寶去廣西桂林陽朔旅遊,在鑒山寺內,和尚對周祿寶說,捐些善款可以招財避禍。周祿寶沒有捐款,聽說有幾個人捐了幾百元,就自行認定鑒山寺存在欺詐行為。很快,周祿寶就利用身為多家論壇版主的便利條件,將自己炮製的文章《和尚吃人不吐骨頭讓誰蒙羞》發表並置頂。之後一個多月的時間,周祿寶每天更新一兩個帖子、在多家網站發表。他還向國家信訪局、國家宗教協會、桂林市長信箱、廣西旅遊局等單位頻繁舉報,向該寺廟連續施壓。但周祿寶關心的不是舉報查證的結果,而是自己能敲詐到多少錢財——他很快設法聯繫到了鑒山寺負責人,暗示出錢對方可以"擺平",不給錢就繼續"炒",給了錢不僅可以消除負面影響,還幫忙做正面宣傳。當年8月3日,不堪網絡輿論暴力的鑒山寺負責人迫于無奈,將4萬元打到了周指定的銀行賬戶。辦案民警介紹,據其女友說,周祿寶熱衷于在網上尋找負面信息爆料,但關於敲詐勒索行為卻對女友三緘其口。此外,周祿寶的朋友證實,周在聊天中不時透露,揭露黑幕、網絡維權"不失為一個借機發財的好機會"。陽朔鑒山寺的"甜頭",讓周祿寶更加認定這是一條斂財之道,膽子和胃口越來越大,將黑手伸向了更多地方。多次敲詐勒索寺廟周祿寶喜歡以"罵娘式的語言",惡意炒作攻擊,以迎合部分網民暴虐、仇官、仇富等心態。也擅長大肆美化和讚揚,而且是針對同一個對象,"昨天還在罵,今天就能誇"。只不過,觸發這種驚人的變化需要一個條件,那就是敲詐的"黑錢"到手。例如,他在2011年6月26日的帖文《殺機重重:桂林鑒山寺和尚設騙局吸血讓誰蒙羞》中寫道:"見過人吃狗,見過狗咬人,也見過狗吃屎,卻很少聽說和尚'吃人'……廣西桂林陽朔鑒山寺一幫和尚打著'行善'的幌子行騙的做法,無異于強盜、小偷,簡直是一群穿著睡衣的'吸血鬼',而他們經過'慈悲'精心包裝過的善心通常不露猙獰的'牙齒',希望相關部門予以及時挽救佛教,還人間唯一的淨土一個純美的家園。"從鑒山寺拿到錢後,周祿寶來了個180度大轉彎,8月8日發表帖文《桂林鑒山寺直面"網事"成就網絡監督》,並對之前發帖行為表示"深深致歉"。"周祿寶的舉報看似來勢洶洶,其實漏洞很多。"辦案民警舉例說,他向某一個部門舉報時,會在標題前列出很多單位,如果把單位名稱隱去,各個舉報的其他內容、版式、字體甚至錯掉的標點符號都完全一樣。2011年8月,周祿寶選定了新的下手對象——浙江烏鎮修真觀。他故技重施,向多家部門舉報該道觀"強迫客人燒香、收取高額燒香費";多次打電話給道觀負責人,稱自己是網絡寫迷你倉新蒲崗,既要向上級投訴,又要在網上曝光。在周祿寶轟炸式的網絡攻擊下,為息事寧人,修真觀負責人被迫答應給錢。周祿寶漫天要價,一開口就是50萬元精神賠償費,還要修真觀向紅十字會捐款158萬元;討價還價後,降到6.8萬元。8月22日,6.8萬元打到周祿寶指定的銀行賬戶。辦案民警介紹,周祿寶當時也在敲詐江蘇省蘇州市周莊鎮的全福寺,索要20萬元,遭到拒絕後,又主動降到8萬元。不過,這一次,周祿寶的如意算盤落空了——就在管理方負責人無奈之下準備打款時,被當地政府獲知,提醒管理方及時報案。此時,周祿寶已經寫好了正面宣傳烏鎮修真觀的帖子,還沒來得及發表,就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敲詐勒索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一年後,取保候審解除,但案件仍在繼續偵查。對於這次被刑拘,周祿寶一直心懷不滿,向法院起訴要求公安機關作出國家賠償,但被法院依法駁回。於是,他不斷在網上發帖,炒作所謂"公安機關製造冤假錯案"散佈煽動性言論和恐怖信息;今年7月,又自導自演了"炸北京"的鬧劇,嚴重擾亂公安機關的工作秩序。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周祿寶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案與涉嫌敲詐勒索案並案偵查。小區維權兩面收錢8月9日,周祿寶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同時,有關案件偵查和線索核查工作正在緊鑼密鼓進行之中。隨著偵查不斷深入,公安機關發現,周祿寶涉嫌採取類似手段實施敲詐勒索和其他犯罪的案件還有多起,涉及北京、河北、安徽、甘肅等多個省市的23個單位,已經查實的敲詐勒索金額接近百萬元人民幣。其中一起案件中,周祿寶非法獲利高達80多萬元。2012年,某地一處居民小區的居民因噪音問題,與開發商發生矛盾。急於維權的小區居民派出代表,找到了"網絡反腐維權鬥士"周祿寶。周祿寶滿口答應,但表示要支付費用。經雙方反複商定,居民集資22萬元人民幣,先期支付6萬元給周,待"維權"成功後,再補齊餘款。6萬元到手,周祿寶就使出了自己的"拿手好戲",在多個網站連續發帖,猛烈攻擊開發商。迫于巨大輿論壓力,開發商通過浙江義烏的一名論壇版主充當中間人聯繫上周祿寶,希望雙方"談一談"。在這名論壇版主的見證下,周祿寶直接"開價"100萬元,最後以80萬元的"協議價"成交。為了表明誠意,周祿寶給開發商親筆寫下保證書,承諾"本人保證以後不再無理參與維權發帖工作",並簽名按下手印。錢一到賬,周祿寶就在網上發帖表揚開發商"直面問題、改進問題",也沒有退還小區居民此前所付的6萬元。那位版主拿了周祿寶給的2萬元辛苦費,又從開發商那裡得到了5萬元好處費。■人物周祿寶:從通訊員到網絡寫手周祿寶出生于1985年,甘肅省隴西縣人,初中文化。2002年,初中畢業後待業的周祿寶進入部隊服役4年。在部隊,他當過駕駛員、通訊報道員,有多篇通訊報道被報刊採用。在部隊練就的寫作功力,讓周祿寶退役後成了一名網絡寫手,其在網上自封為時事評論人、知名寫手、網絡名人、專欄作家和網絡反腐維權鬥士。他在多家論壇註冊賬號,發表時評文章,並擔任多家論壇版主,逐漸小有名氣。此前,周祿寶曾多次在網上實名舉報"表哥"等官員涉嫌腐敗問題,這為他贏得了很多網民關注。 綜合新華社、《新京報》報道■鏈接刑法同樣適用于網絡敲詐勒索超2000元即可立案北京東衛律師事務所主任郝春莉說,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網絡敲詐勒索主要是以在網絡上公佈對被害人不利的信息為手段,對被害人進行威脅、要挾、恫嚇,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由於敲詐勒索罪對威脅的內容和種類沒有限制,利用網絡實施敲詐行為完全可以包含在敲詐勒索罪的客觀要件中,因此,網絡敲詐行為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即敲詐勒索達到2000—5000元的,就達到立案標準,構成敲詐勒索罪。 據新華社電■相關新聞涉嫌製造傳播謠言新快報記者劉某被刑拘據新華社電北京警方昨日證實,新快報記者劉某因涉嫌製造傳播謠言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北京警方昨日凌晨1時30分通過官方微博"平安北京"發佈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證實:新快報記者劉某因涉嫌製造傳播謠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迷你倉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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