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惠州版
造成至少55人死亡的"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儲存將深埋地下的管線隱患曝光在公�視野中。這不是青島一城的悲哀,而是所有城市必須共同面對的安全隱患:我們腳下的世界隱秘而驚險,陰暗潮濕,雜亂擁擠,危機四伏,潛藏著太多的市政管線,它們構成支撐城市生活的複雜系統,也無時無刻不在威脅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11月27日傍晚,連接惠州市區三環路和河南岸汽車站南側的施工道路上,施工單位的挖機挖破了一段天然氣管道,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這已是今年以來惠州市發生的第13次燃氣管道挖斷事故。此前的10月12日,惠陽區淡水吉之島旁的�盛大廈樓下一小巷口,一施工隊進行作業時,將地下一條燃氣管道頂破,造成燃氣泄漏,遇明火爆燃,4名市民燒傷,其中2人重傷。這座城市的地下供水管道被施工砸斷事故亦時有發生,2009年以來,光莞惠城軌施工挖破水管造成大規模停水事件的,就不下十次。惠州地下空間的現狀是,一方面各種網線混亂不堪,錯綜複雜,輕則馬路被"開膛破肚",重則引發安全事故,傷及生命;另一方面卻是規劃和管理的混亂無序,自來水、汙水、燃氣、電力、通信光纜,分屬於自來水公司、燃氣公司、電力公司、電信公司等多部門管轄,鋪設和管理並沒有統一的主管單位。數十家施工單位各挖各的,各埋各的,加上其他施工單位在修市政路、建城軌過程中屢次肇事,毫無章法的地下管道及其維護體系,已然使城市裡的"地雷"和"炸彈"越來越多。惠州市政府雖然發文要求施工單位開工前需先查明附近的燃氣管線,並和管道燃氣企業共同制訂保護方案。然而,因整篇規定沒有具體的負責部門,也未明確具體罰則,施行近兩年來,規定成了一紙空文。根據媒體報道,市住建局透露,開工前瞭解管線走向,在惠州至今尚迷你倉人申請。有規定而被虛置,幾成城市規劃和安全治理的常態。就此而言,這些不乏先見的"空文"更容易讓人想到是政府部門在關鍵時刻卸責的證據。一旦發生管道挖破安全事故,政府部門就可以指著《惠州市燃氣管道設施安全管理規定》理直氣壯地推脫責任說:如果政府對城市面臨的威脅考慮不周,留下空白,那麼責在政府,但現在我們有規定出台,是施工單位無法無紀,理當負起全責。問題是,規定淪為空文,更像在反諷政府部門的無能。市住建局建築市場管理科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惠州市燃氣管道設施安全管理規定》作為地方法規,約束力有限,因此事先查明並弄清地下管線情況的規定,並不在建築工程施工前的"法定開工條件"之內,並且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哪個部門也不敢擅自增加審批事項,當然包括增加"查明管線"的開工前提。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無疑是趨勢,也是好事,意味著政府的放權和無謂管理的退出,但並不表示政府在城市安全管理職能上的責任縮減。事關人命和城市的良心,政府部門豈能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擋箭牌,因噎廢食地宣佈其在城市安全治理領域無能為力?失範的城市化規劃和建設,導致地下管網無序排布,為城市埋下安全隱患,政府部門難辭其咎。當務之急就是建立彌補機制,妥善反思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與管理制度,打破管線鋪設單位各自為政的利益格局。利益,正是阻礙城市地下管網有序統一的最大力量。�所周知,各個管線管養單位都養著系統內的施工隊,一個項目挖下來,利益可觀。政府部門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決心,可以嘗試學習發達國家建成地下管線"共同溝"的做法,解決路面三番五次被"開膛破肚"的問題。市民生命面前,任何利益均應割肉讓路,如此,我們追求的城市美好生活才能堅硬而不脆弱,真實而不虛幻。 □末叢儲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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